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沿革历史
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先民居住的区域,早在殷、周时期,境内就已有了许多部族活动,并分属于牂牁、夜郎等方国。
唐朝之后,中央政府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统治,唐宋元明时期在州境内设立了多个羁縻府、州、县、峒、卫、所。
元代,黔南开始推行土司制度,境内分属于八番顺元等处宣慰都元帅府、都云定云安抚司、新天葛蛮安抚司、播州宣慰司和庆云南丹安抚司,至明代建省前,黔南地域主要设置了卫所军事机构,黔南分属于贵州卫、龙里卫、平越卫、都云卫、新添卫、定番州、广顺州等。
明弘治年间,贵州推行“改土归流”,部分土司统治地区改设府县,如都匀府、新贵县、贵定县和荔波县等。雍正四年,清政府在黔南境内强行大规模推行“改土归流”,废除土司世袭制度的安抚司、长官司等,而代之以流官统治,撤销了“卫所”等军事地域,将其并入府州厅县等行政地域,黔南地区分属于贵阳府、都匀府、独山州和平越直隶州。
民国三年(1914年),将清代的府州厅县一律改称为县。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国民党中央政府入主贵州,改设行政督察区,黔南州地域分属于第一、第七和第十一行政督察区,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定番县(今惠水县),辖今惠水、龙里、罗甸、长顺等县,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平越县(今福泉县),辖今福泉、贵定和瓮安等县市,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独山县,辖今独山、都匀、平塘、荔波和三都等县市。之后几经分合变化。
1949年11月15日,都匀县城解放,随即成立独山专区,专员公署设于都匀县城,辖民国时期的第二行政督察区的12个县,即都匀、独山、平塘、罗甸、三都、荔波、麻江、黎平、榕江、从江、丹寨,当时的瓮安、贵定、龙里、惠水和长顺等县隶属贵阳专区。
1952年,独山专区改称都匀专区,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,专员公署移驻贵定,撤销惠水县,改设惠水县夷族苗族自治区。
1954年,改称惠水县布依族苗族自治区,这是黔南境内设置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。同年,罗甸县也改设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。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前夕,都匀、三都、独山、平塘、荔波、福泉六县隶属都匀专区;贵定、龙里、瓮安、长顺、惠水、罗甸六县隶属贵定专区。
1956年8月8日,设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,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县。
1957年1月2日,由三都县及荔波、都匀、榕江、独山等县部分地区合并设立三都水族自治县。
1958年,撤销都匀县,改设都匀市。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市。将惠水县划归贵阳市领导;安龙、镇宁2县划归安顺专区;原属安顺专区的瓮安、贵定2县划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撤销荔波县,并入独山县;撤销平塘县,并入独山、罗甸2县;撤销紫云县,并入望谟、长顺2县;撤销贞丰县,并入兴仁县;撤销册亨县,并入安龙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市、6县、1自治县。
1961年,恢复荔波、平塘、紫云、龙里、福等5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市、11县、1自治县。
1962年,撤销都匀市,恢复都匀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2县、1自治县。
1963年,原属贵阳市领导的惠水县和原属安顺专区的贞丰、册亨(驻者楼)、安龙3县划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辖16县、1自治县。1965年将安龙、贞丰、册亨、望谟4县划归兴义专区;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1县、1自治县。
1966年,复设都匀市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市。辖1市、11县、1自治县。
1996年,撤销福泉县,设立县级福泉市,以原福泉县的行政区域为福泉市的行政区域。
2020年10月15日,发起成立三省六地文化旅游推广联盟。
唐朝之后,中央政府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统治,唐宋元明时期在州境内设立了多个羁縻府、州、县、峒、卫、所。
元代,黔南开始推行土司制度,境内分属于八番顺元等处宣慰都元帅府、都云定云安抚司、新天葛蛮安抚司、播州宣慰司和庆云南丹安抚司,至明代建省前,黔南地域主要设置了卫所军事机构,黔南分属于贵州卫、龙里卫、平越卫、都云卫、新添卫、定番州、广顺州等。
明弘治年间,贵州推行“改土归流”,部分土司统治地区改设府县,如都匀府、新贵县、贵定县和荔波县等。雍正四年,清政府在黔南境内强行大规模推行“改土归流”,废除土司世袭制度的安抚司、长官司等,而代之以流官统治,撤销了“卫所”等军事地域,将其并入府州厅县等行政地域,黔南地区分属于贵阳府、都匀府、独山州和平越直隶州。
民国三年(1914年),将清代的府州厅县一律改称为县。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国民党中央政府入主贵州,改设行政督察区,黔南州地域分属于第一、第七和第十一行政督察区,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定番县(今惠水县),辖今惠水、龙里、罗甸、长顺等县,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平越县(今福泉县),辖今福泉、贵定和瓮安等县市,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独山县,辖今独山、都匀、平塘、荔波和三都等县市。之后几经分合变化。
1949年11月15日,都匀县城解放,随即成立独山专区,专员公署设于都匀县城,辖民国时期的第二行政督察区的12个县,即都匀、独山、平塘、罗甸、三都、荔波、麻江、黎平、榕江、从江、丹寨,当时的瓮安、贵定、龙里、惠水和长顺等县隶属贵阳专区。
1952年,独山专区改称都匀专区,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,专员公署移驻贵定,撤销惠水县,改设惠水县夷族苗族自治区。
1954年,改称惠水县布依族苗族自治区,这是黔南境内设置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。同年,罗甸县也改设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。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前夕,都匀、三都、独山、平塘、荔波、福泉六县隶属都匀专区;贵定、龙里、瓮安、长顺、惠水、罗甸六县隶属贵定专区。
1956年8月8日,设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,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县。
1957年1月2日,由三都县及荔波、都匀、榕江、独山等县部分地区合并设立三都水族自治县。
1958年,撤销都匀县,改设都匀市。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市。将惠水县划归贵阳市领导;安龙、镇宁2县划归安顺专区;原属安顺专区的瓮安、贵定2县划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撤销荔波县,并入独山县;撤销平塘县,并入独山、罗甸2县;撤销紫云县,并入望谟、长顺2县;撤销贞丰县,并入兴仁县;撤销册亨县,并入安龙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市、6县、1自治县。
1961年,恢复荔波、平塘、紫云、龙里、福等5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市、11县、1自治县。
1962年,撤销都匀市,恢复都匀县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2县、1自治县。
1963年,原属贵阳市领导的惠水县和原属安顺专区的贞丰、册亨(驻者楼)、安龙3县划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辖16县、1自治县。1965年将安龙、贞丰、册亨、望谟4县划归兴义专区;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11县、1自治县。
1966年,复设都匀市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市。辖1市、11县、1自治县。
1996年,撤销福泉县,设立县级福泉市,以原福泉县的行政区域为福泉市的行政区域。
2020年10月15日,发起成立三省六地文化旅游推广联盟。